- 2022河北公务员考试职位表
2022河北公务员考试职位查询
为满足河北省各级机关补充公务员的需要,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省公务员局将组织实施2022年度全省公务员录用省市县乡四级联考工作,计划招录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656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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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录的范围和条件
(一)范围和对象。从符合条件的以下人员中招录:
1.普通高等学历教育2022年应届毕业生。
2.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人员。
3.具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且报考各级法院、检察院要求具有此证书职位的人员。
4.具有河北省常住户籍或高考生源地为河北省的其他人员,户籍以报名首日(2022年2月26日)户口所在地为准。“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退役大学生士兵”可视为具有其服务地、服役地户籍;报考者配偶、父母、岳父母、公婆如有河北省常住户籍的,报考者可视为具有其户籍。
以下人员不在招录范围:现役军人,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含试用期人员),普通高等学历教育(非在职)在读学生(其中2022年应届毕业生除外)。
(二)资格和条件。报考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2月26日至2004年2月26日期间出生);应届硕士及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1年2月26日后出生)。其中,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年龄一般不超过30周岁(1991年2月26日后出生),应届硕士及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和报考法医职位的,一般不超过35周岁(1986年2月26日后出生);报考司法行政部门监狱、戒毒所、管教所一线干警职位的年龄一般不超过30周岁(1991年2月26日后出生),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及报考狱医、心理矫正等特殊职位的一般不超过35周岁(1986年2月26日后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及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国人部发〔2005〕1号文件印发、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修订)。报考公安、监狱、戒毒所、管教所人民警察职位以及法院、检察院司法警察职位的,还须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人社部发〔2010〕82号文件印发)。另外,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还须达到体能测评标准(人社部发〔2011〕48号文件印发),其中,“10米×4往返跑项目”测评次数由1次调整为“不超过2次,有1次测评达标即视为该项目测评合格”。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通过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形式于报名前取得的学历;普通高等学历教育<非在职>应届毕业生于2022年7月底前毕业取得的学历;留学回国人员于2022年7月底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的学历)。
8.具备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具体资格条件(见《招录职位及报考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三)相关职位资格条件说明
1.职位条件中“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是指:2022年当年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名单由省级主管部门提供。
2.职位条件中“退役大学生士兵”是指以下两类人员:一是从河北省应征入伍、2021年服役期满退出现役,入伍前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二是大学期间从河北省应征入伍、服役期满退出现役后复学,2022年应届毕业的普通高等教育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
3.职位条件中的“县乡事业编制人员”是指:本县县乡事业编制(不含学校、医院)在岗满5年人员,在岗计算时间截至2022年3月。
4.职位条件中的“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市、区、旗)、乡(镇、街道)党政机关,村(社区)党组织或者村(居)委会,以及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不在此列)工作过。在军队团或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能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至2022年3月,此前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计为1年。其他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报考资格条件,工作经历时间计算方法同上。
5.职位条件中的“2022年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毕业生”是指: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取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学历学位,毕业后具有省级毕业生主管部门颁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2022年应届毕业生。2021年8月1日至2022年7月31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报考该职位。
二、报考的程序和步骤
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河北省公务员考试专题网站(http://www.hebgwyks.gov.cn)。每人只能报考一个职位。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做到诚信报考,报考人员对提交的报名信息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录用工作全过程,在招录各环节发现报考者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取消考录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报名时间为2月26日9:00至3月2日17:00
资格审查截止时间为3月3日12:00
缴费截止时间为3月3日17:00
(一)职位查询
报考者可登录河北省公务员考试专题网站(http://www.hebgwyks.gov.cn)、河北党建网(http://www.hebdj.gov.cn)查询招录职位信息(见《招录职位及报考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具体职位条件由招录机关负责解释(见《各招录单位地址、网站、联系电话一览表》附件2)。
(二)网上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注册登录。报考人员登录河北省公务员考试专题网站进行注册报名,开始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招考的政策和拟报考职位条件,按步骤进行具体操作。网上报名须用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号码申请“报名号”,获取“报名号”和“初始密码”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填表和提交审核,报名号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修改,二者均务必牢记并保管好。
2.提交报考申请。考生登录报名系统后,要认真阅读《报名须知》《河北省2022年公务员录用四级联考笔试考生防疫与安全须知》(见附件6),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审慎选择报考职位,同意《诚信承诺书》后方能“提交审核”。“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职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可直接进入缴费程序。报名时间截止后未通过审查的,不能再次提交报名申请或改报其他职位。
其中,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考生,要认真查看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年龄、身体、体能、政治考察等报考要求,慎重选择报考。特别提示:考生报名前要按照体能测评标准进行自测,自测成绩不合格或不稳定的,建议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以外的职位,避免因体能测评不合格影响选择报考其他职位的机会。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311-83808508、83817978。
3.网上缴费。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进行网上缴费。报名缴费支持微信、支付宝扫码,以及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带有银联标识),报名考务费每人100元(报考公安人民警察职位参加公安专业科目笔试的报名考务费每人145元),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报名考务费减免对象和办法。报名考务费减免对象包括:建档立卡脱贫家庭人员和城乡低保家庭人员。具体流程为:先行报名缴费→提交审核材料→审核通过→退费。建档立卡脱贫家庭的考生将本人身份证和原扶贫手册(复印件)拍摄为照片格式(含本人信息的内容要清晰可见),城乡低保家庭的考生将本人身份证和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复印件)拍摄为照片格式(含本人信息的内容要清晰可见),连同姓名、身份证号、个人联系方式(手机号码),在2月26日9:00至3月2日12:00前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详见附件10)。经审核符合减免的,报名考务费将于缴费结束后10个工作日左右原途径返还至缴费账户。
(三)打印《笔试准考证》
缴费成功的考生,务必于3月21日9:00至25日22:00期间登录河北省公务员考试专题网站填报《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见附件5),完成填报《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的考生,才能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A4纸张,黑白、彩色均可),逾期没有填报《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的,无法打印准考证,并视为自动放弃笔试资格。《笔试准考证》载明笔试的科目、时间、地点和参加考试有关要求。笔试时,考生须持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打印的《笔试准考证》和《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方能进入考场。
特别提示:
填报时间:3月21日9:00至25日22:00
打印时间:3月21日9:00至27日9:00
考生提交健康信息承诺书后本人旅居史、接触史、相关症状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发生变化的,须及时更新上报。其中,3月21日9:00至25日22:00疫情防控重点信息发生变化的,须登录系统进行更新填报;3月25日22:00后至笔试前疫情防控重点信息发生变化的,须将《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电子版发送至邮箱lyks_hb@163.com。
考生对个人健康状况填报实行承诺制,承诺填报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凡隐瞒、漏报、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记入公务员考试诚信档案,并依规依纪依法处理。
考生务必牢记:报名和缴费截止时间、填报个人健康信息时间、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考试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三、笔试
(一)公共科目笔试。报考各类职位均须进行公共科目笔试,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120分钟,满分100分)和申论(150分钟,满分100分)两科。其中,申论考试对县级及以上综合管理类职位、乡镇(街道办事处)综合管理类职位、行政执法类职位分别命制试题(职位类别见《招录职位及报考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试卷分三类:
1.县级及以上综合管理类职位使用A类卷;
2.乡镇(街道办事处)综合管理类职位使用B类卷;
3.行政执法类职位使用C类卷。
考生可参考《河北省2022年公务员录用省市县乡四级联考公共科目考试大纲》(见附件3)。
(二)公安专业科目笔试。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还须进行公安专业科目笔试(120分钟,满分100分)。考生可参考《2022年度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专业科目笔试考试大纲》(见附件4)。
(三)笔试总成绩满分为200分,合成方法为:
笔试总成绩(不含公安职位)=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申论成绩
笔试总成绩(公安职位)=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80%+申论成绩×60%+公安专业科目成绩×60%
(四)笔试时间、科目、考区设置
3月26日上午 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3月26日下午 14:00—16:30 申论
3月27日上午 9:00—11:00 公安专业科目
全省共设11个笔试考区,分别设在11个设区市的市区。考生参加笔试的考区安排如下:
1.报考各设区市各级机关的考生,在报考的设区市考区。
2.报考省直各部门(不含省司法厅系统)、定州市、辛集市各级机关的考生,在石家庄考区。
3.报考雄安新区各级机关的考生在保定考区。
4.报考省司法厅系统的考生分别安排在以下设区市考区:
石家庄考区:石家庄监狱、女子监狱、鹿泉监狱、石家庄出监监狱、定州监狱
承德考区:承德监狱、上板城监狱
张家口考区:张家口监狱、涿鹿监狱
唐山考区:唐山监狱、冀东分局所属监狱
保定考区:保定监狱、冀中监狱、太行监狱
沧州考区:沧州监狱、沧南监狱
衡水考区:深州监狱
邢台考区:邢台监狱、沙河监狱
邯郸考区:邯郸监狱
(五)公布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和进入体能测评、面试人选
对达到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根据录用计划和笔试总成绩,先分职位按不高于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先分职位按不高于5: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能测评人选,体能测评合格的按不高于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人选。对达不到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的、有一科缺考的、发现有违纪作弊等行为按规定被取消成绩的、按规定成绩被记为0分等情况的考生,不得进入体能测评和面试。
1.查看体能测评安排和证件审核地点。4月20日,考生在所报考职位所属的省直部门、各市(含定州、辛集市)、雄安新区招录网站查看证件审核具体地点和体能测评安排,报考省司法厅系统的考生在省司法厅招录网站(http://sft.hebei.gov.cn/)查看证件审核具体地点。省直各部门及省司法厅系统证件审核在省会石家庄市进行;各市(含定州、辛集市)证件审核在本市进行;雄安新区证件审核在雄安新区进行。
2.查看笔试成绩。4月22日前,考生在河北省公务员考试专题网站查询笔试成绩、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本人是否进入面试(体能测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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