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下半年安徽省应急管理厅直属事业单位招聘专业测试实施方案
2024-12-17 17:06合肥事业单位招聘网 来源:安徽省应急管理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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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下半年省应急管理厅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测试及有关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和《2024年下半年安徽省应急管理厅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要求,结合本单位公开招聘岗位实际,制定专业测试及有关工作实施方案。
一、资格复审
(一)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
按照报考人员笔试成绩(达到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按5:1比例确定参加专业测试人选(具体名单已于2024年12月11日在省应急管理厅门户网站公示https://yjt.ah.gov.cn/gsgg/gsgg/149730121.html)。
(二)资格复审时间和地址
时间:2024年12月18日至19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地点:安徽省应急管理科学研究院(3001143岗位,合肥市长江中路333号劳动大厦十楼会议室)。
乘车路线:市内乘公交至飞凤街、博物馆、三孝口等站台下,或乘坐地铁至三孝口站B出口,步行至仁和巷(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院内)。
联系电话:0551-62675918。
逾期未参加资格复审,视为自动放弃。
(三)资格复审要求
1.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相关工作经历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2.严格按照招聘公告和岗位计划表公布的资格条件和报考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对进入专业测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因故出现人选缺额的,在达到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的人员范围内,依统考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资格复审递补时间于2024年12月20日截止。
3. 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对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发放专业测试通知书。
二、专业测试
(一)专业测试方式
本次专业测试工作根据招聘岗位的专业特点,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协调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及专业素质,发展潜力、仪表举止等。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为15分钟,面试成绩当场评定并公布。
(二)专业测试时间、地点
时间:专业测试时间暂定为2024年12月下旬(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专业测试当天,考生须持专业测试通知书、统考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均为原件)参加专业测试,未按时参加专业测试报到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并不再递补。
参加结构化面试的人员,在面试前以现场抽签确定顺序。
(三)考官构成
结构化面试考官组由7名考官组成。根据有关规定要求,其中外聘考官4名。
(四)专业测试成绩
专业测试总成绩满分按100分计算。实际进入专业测试人员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则设定专业测试的最低分数线为70分,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
考试最终成绩按统考笔试成绩占50%、专业测试成绩占50%合成确定。计算公式:(《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2÷1.5×0.5+专业测试成绩×0.5。成绩合成时,笔试成绩、专业测试成绩均折算成百分制,计算时分别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应聘者考试最终成绩在专业测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安徽省应急管理厅门户网站(http://yjt.ah.gov.cn)公布。
三、考察及体检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最终成绩相同,依次以专业测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得分高者优先。
体检统一组织在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工作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考察主要考核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不作为拟聘对象。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四、公示、签约聘用
对考察、体检合格者,在安徽省应急管理厅网站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7天。公示无异议后,经省应急管理厅审核、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核准后办理有关手续。对未在规定时间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五、组织与监督
专业测试工作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的指导监督下,由省应急管理厅人事处按人事考试规则和保密、回避等规定组织实施,省应急管理厅机关纪委实施监督,并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有关规定办理。
咨询电话:
0551-62999547(省应急管理厅人事处)
0551-62675918(省应急管理科学研究院)
监督电话:0551-62999524。
上述政策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请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附件:2024年下半年安徽省应急管理厅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安徽省应急管理厅
2024年12月17日
附件
2024年下半年安徽省应急管理厅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准考证号 | 职位代码 | 职测成绩 | 综合成绩 | 总成绩 |
3134305604718 | 3001143 | 106 | 88 | 194 |
3134305604719 | 3001143 | 91.5 | 82 | 173.5 |
3134305604716 | 3001143 | 87.5 | 76.5 | 164 |
3134305604717 | 3001143 | 85.5 | 74 | 159.5 |
3134305604720 | 3001143 | 78 | 78.5 | 156.5 |
原文标题:2024年下半年省应急管理厅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测试及有关工作实施方案
文章来源: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原链接MD5:06a4ec2b7eb21bdb5b9003336a125a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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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婧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