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下半年蚌埠市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的通知
2020-09-29 13:40合肥教师招考网 来源:蚌埠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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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蚌埠市2020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教体局(社会事业局),各局属学校(幼儿园)、各中专学校: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的通知》(皖教秘师〔2020〕6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将2020年下半年定期注册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1.各县、区初审机构注册时间安排
初审包含申请人网上报名、确认点现场确认及初审机构给出初审结论等三个环节。各初审机构初审截止时间为2020年11月13日。请各单位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合理安排各环节时间,并在系统中进行设置。
2.各局属学校、幼儿园注册时间安排
申请人网上报名截止时间为2020年10月24日;确认点现场确认截止时间为2020年10月30日。
请各局属学校、幼儿园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相应工作,并于2020年11月6日前申请人注册材料及《蚌埠市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人员基本情况表》报送至市教育局人事科。
3. 各省属中专学校注册时间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省属中专学校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实施工作的通知》(皖教师资函〔2016〕18号)要求,省属中专学校的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即由学校主管部门负责注册材料的线下审核,各市教育局负责定期注册数据的线上操作。
各省属中专学校申请人网上报名截止时间为2020年10月24日;确认点现场确认截止时间为2020年10月30日。请各省属中专学校在完成现场确认后,形成《蚌埠市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人员初审注册结论表》,连同申请人注册材料报送学校主管部门审核。省属中专主管部门审核后的注册结论以公文形式反馈给市教育局。请各省属中专学校做好协调工作,将主管部门审核后的注册结论于2020年11月6日前报送至市教育局人事科。
4.注册系统开放时间
2020年下半年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定期注册管理模块开放时间为9月21日-12月11日,期间10月1日-8日系统维护,网站访问和确认用户功能关闭,请各单位合理安排时间。
二、注册政策
我市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的范围对象、注册条件、注册程序、注册工作要求等,按照《关于印发<蚌埠市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实施方案>和<蚌埠市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首次注册工作细则>的通知》和《关于做好省属中专学校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实施工作的通知》执行。
三、注册范围对象
1.尚未进行首次注册的公办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的在编在岗教师(含经县级以上政府批准招聘的与当地在编公办教师一样工资待遇的聘用教师);
2.尚未进行首次注册的依法举办的民办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的聘用在岗教师;
3.注册结论为“暂缓注册”,现已达到注册条件的人员。
注册对象须持有教师资格证书且在教育教学岗位上,包括专任教师、教学与管理“双肩挑”人员以及承担实验教学、心理健康教育、少先队工作、教育信息化运维等专业人员。
列入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范围对象的人员,均须按时申请定期注册。
四、有关要求
1.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改革,加强领导,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尚未全面完成首次注册工作的单位要统筹安排,平稳推进,确保年底前顺利完成。
2.各省属中专学校要按照《关于做好省属中专学校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实施工作的通知》要求,及时向主管部门报告,对本校教师做好宣传工作。
3.各级教育主管部门要继续做好教师资格认定历史数据信息更正和证书补发换发工作;在注册工作组织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时与市教育局人事科联系。
联系电话:2044954
邮 箱:bbjyrsk@126.com
蚌埠市教育局
2020年9月29日
附件:
关于印发《蚌埠市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实施方案》和《蚌埠市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首次注册工作细则》的通知.doc
原文标题:关于做好蚌埠市2020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jyj.bengbu.gov.cn/xwdt/tzgg/859546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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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刘冰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