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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宿州市埇桥区事业单位医疗岗招聘145人公告|职位表

    2020-07-29 17:18合肥卫生人才网 来源:埇桥区人民政府

      合肥卫生人才网同步埇桥区人民政府提供以下医疗卫生考试公告信息:2020年宿州市埇桥区事业单位医疗岗招聘145人公告|职位表,更多关于埇桥区事业单位,宿州事业单位招聘,埇桥区事业单位报名,医疗卫生考试公告的内容,请关注合肥卫生人才网/合肥医疗卫生网

    2020年宿州市埇桥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实施意见》(皖人社发〔2017〕21号)及《关于贯彻落实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皖人社秘〔2020〕73号)规定和要求,现将2020年宿州市埇桥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计划

      2020年宿州市埇桥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03名,招聘计划等信息同时在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政府网、宿州市人事考试网统一发布。

      附件:2020年宿州市埇桥区事业单位医疗岗招聘145人职位表

      在2020年埇桥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中安排部分招聘计划,用于专项招聘“应届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持有省级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2020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18年、2019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5.2020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18年、2019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大学专科以上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中的“30周岁以下”为“1989年8月6日(含)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工作经历要求,截止时间为2020年9月30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七)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需回避情形的岗位。

      四、网络报名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宿州市人事考试网(网址:https://www.szexam.cn/exam/index.html)。

      (一)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为2020年8月6日9:00至8月17日17:30,逾期不再补报。

      (二)网络报名

      报考人员报名前,应通过“皖事通”APP实名申领“安康码”。报考人员登录宿州市人事考试网报名时,认真阅读《考试期间疫情防控须知》,并签署“诚信承诺书”,填写《宿州市埇桥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信方式。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通过资格审查,其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三)报名确认

      报考人员报名后,8月18日16:00前可随时登录宿州市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审查的,在8月19日9:00-12:00期间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应于8月23日16:00前登录宿州市人事考试网按规定缴纳笔试考试费用(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行放弃)。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和农村特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笔试考试费用的政策。此类人员报名后,先实行网上确认和网上缴费。2020年8月23日至8月26日期间,将报名资格审查表和所需证明材料拍照后发送至电子邮箱yqqrsjsy@163.com。宿州市埇桥区人事考试中心据此办理笔试费用减免手续。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人员,应提供低保证;农村特困家庭人员,应提供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上述人员还要同时提供能够证明其与家庭所属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等)。

      为确保新进人员质量,确认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实施意见》(皖人社发〔2017〕21号),《2020年宿州市埇桥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中0402022至0402037岗位可根据报名情况降低或不设开考比例。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于8月25日12:00-17:00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五、统一笔试

      2020年宿州市埇桥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公共科目考《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

      笔试时间暂定为9月中旬,具体时间详见《准考证》。

      上述两门笔试科目满分均为150分。

      报考人员可于9月10日至9月12日从宿州市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试地点设在宿州市埇桥区。

      按照《关于做好人事考试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20〕97号)精神及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不适宜参加统一笔试的考生,不予参加考试。

      笔试结束10个工作日后,报考人员可登录宿州市人事考试网,查询笔试成绩。成绩公布后一个星期内,报考人员可登录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政府网,查询岗位成绩排名情况。

      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公共科目中两科笔试成绩总分130分(其中,报考艺术类专业0402053和0402054岗位的考生公共科目中两科笔试成绩总分放宽到110分)。面试的入围人选,从同岗位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规定确定。考生有一科成绩低于50分的,取消进入面试资格。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按规定执行加分政策。该加分政策用于经我省统一组织选拔、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以上等次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简称“大学生村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及中央和外省组织选拔、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安徽籍 “服务基层项目” 人员(含2020年服务期满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上述人员于笔试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上午08:00-12:00,下午14:30-17:30期间,携带相关证书到宿州市埇桥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事业股(地址:宿州市浍水路760号,联系电话:0557-3035770)申报加分事宜。逾期未申报者,视为放弃加分。

      “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教师”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服务期须满两年及以上)。

      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在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政府网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将其公共科目笔试成绩每门增加2分。

      六、资格复审

      笔试成绩按照《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成绩确定。按照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按3:1比例确定各岗位参加面试的人员;《2020年宿州市埇桥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中0402022至0402037岗位,根据具体情况可低于3:1比例。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

      资格复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进行。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面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规定时间内依次等额递补。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等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其中:

      1.属全日制2020年应届毕业生的,还须提供省级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其中,未取得毕业证书的,还须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2.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20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还须提供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20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3.属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的,还须根据其身份,相应提供其档案等相关材料所在单位证明,或服务基层项目相关证明材料,或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入伍通知书(或入伍批准存根复印件)和退役证明材料,以及本人关于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4.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面试

      面试方案另行公布。

      八、成绩合成

      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依统考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合成确定后在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政府网公布。

      考试最终成绩按统考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合成确定。

      计算公式:(《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2÷1.5×0.6+面试成绩×0.4。

      成绩合成时,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折算成百分制,计算时分别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如最终成绩相同,依次以面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得分高者优先。

      九、体检考察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

      十、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政府网公示7天。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十一、签约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照规定将有关材料报送宿州市埇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0年12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未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精神,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十二、有关事宜

      (一)宿州市埇桥区纪检监察部门按有关规定全程监督招聘工作。对在招聘工作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二)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有关资格复审、面试、考察、体检等后续信息,请考生及时登录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政府网查询。

      (三)本公告由宿州市埇桥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

      宿州市埇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57-3035770

      宿州市埇桥区卫生和健康委员会 0557-3058096

      监督举报电话:0557-3023526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特此公告。

         附件:2020年宿州市埇桥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岗位表.xlsx

    宿州市埇桥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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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吴城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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