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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安徽政法干警考试民法学复习题及解析18

    2014-09-09 10:50合肥公安招警考试网 来源:合肥人事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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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安徽政法干警考试民法学复习题及解析18

      1.黄某向刘某借款15万元,合同约定分三期偿还,第一期还款5万元,期限为2006年5月3日,第二期还款5万元,期限为2007年5月3日,第三期还款5万元,期限为2007年10月8日。时至2009年9月5日,刘某要求黄某还款,黄某以第一期和第二期诉讼时效已过为由拒绝归还,刘某无奈,便于2009年9月10日向人民法院起诉。下列表述中哪一个是正确的?(  )

      A.如果黄某在诉讼中提出抗辩,黄某可不还第一期款项

      B.如果黄某在诉讼中提出抗辩,黄某可不还第二期款项

      C.无论黄某诉讼中是否提出抗辩,法院可以第一期、第二期款项已过诉讼时效为由不支持刘某的相应请求

      D.无论黄某是否在诉讼中提出抗辩,法院均应支持刘某的全部还款请求

      2.甲和乙二人因合伙经营不善共同欠丙6万元,乙对丙表示无力一次偿还,希望能够分期偿还,丙同意,对此,甲并不知情。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丙对甲、乙的债权的诉讼时效不中断

      B.丙对乙的债权的诉讼时效中断,对甲的债权的诉讼时效不中断

      C.丙对甲、乙的债权的诉讼时效都中断

      D.甲在得知此事时,其对丙的债务的诉讼时效中断

      3.下列选项中提起赔偿的诉讼时效为2年的是(  )。

      A.因拍卖标的存在瑕疵未声明的

      B.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

      C.侵犯专利权的

      D.因环境污染损害提起赔偿的诉讼

      4.王某在路边摆摊卖水果,正值水果成熟的季节,生意很好。王某为了多赚钱,就把自己的价格稍微降低,然后在数量上缺斤短两,顾客不知,纷纷前来购买。请问王某的这一行为违背了民法的(  )。

      A.公平原则

      B.诚实信用原则

      C.自愿原则

      D.禁止权利滥用原则

      5.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高等院校属于(  )。

      A.机关法人

      B.企业法人

      C.事业单位法人

      D.社会团体法人

      1.D[解析]《诉讼时效规定》第5条规定:“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本题中同一笔债务分三期履行,三期的诉讼时效期间均从最后一期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即从2007年10月8日至2009年10月8日。刘某于2009年9月5日主张权利引起诉讼时效的中断,刘某对黄某的债权尚未超过诉讼时效期间,故法院应支持刘某的全部还款请求。

      2.C[解析]《诉讼时效规定》第17条第2款规定:“对于连带债务人中的一人发生诉讼时效中断效力的事由,应当认定对其他连带债务人也发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甲、乙对丙负连带债务,乙同意履行债务不仅引起丙对乙的债权的诉讼时效中断,也引起丙对甲的债权的诉讼时效中断。

      3.C [解析]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人民法院对权利人的权利不再进行保护的制度。《民法通则》第136条规定,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1)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2)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3)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4)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拍卖法》第61条第3款规定,因拍卖标的存在瑕疵未声明的,请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计算。《专利法》第68条第l款规定,侵犯专利权的诉讼时效为2年,自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得知或者应当得知侵权行为之日起计算。《环境保护法》第42条规定,因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提起诉讼的时效期间为3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到污染损害时起计算。因此选C。

      4.B[解析]公平原则是指在民事活动中以利益均衡作为价值判断标准,在民事主体之间发生利益关系摩擦时,以权利和义务是否均衡来平衡双方的利益。诚实信用原则是指当事人在市场活动中应讲信用,恪守诺言,诚实不欺,在追求自己利益的同时不损害他人和社会利益,要求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维持双方的利益以及当事人利益与社会利益的平衡。自愿原则是民法的基本原则之一,它是指公民、法人等任何民事主体在市场交易和民事活动中都必须遵守自愿协商的原则,都有权按照自己的真实意愿独立自主地选择、决定交易对象和交易条件,建立和变更民事法律关系,并同时尊重对方的意愿和社会公共利益,不能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对方或任何第三方。禁止权利滥用原则,是指民事主体不得以不正当的方式行使权利加害于他人的原则。本题中王某的行为违背了民法中的诚实信用原则。

      5.C[解析]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是社会组织在法律上的人格化。我国民法通则将法人分为企业法人、机关法人、社会团体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其中事业单位法人又称事业单位,是指国家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国家机关举办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活动的具备法人条件的社会服务组织。高等院校属于事业单位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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